各县(市)区总工会,市产业工会,各园区总工会,各有关单位: 根据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8部门《关于印发开展企业职工岗位大练兵技能大比武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》精神,现组织开展维修电工等三个工种技能大赛的报名工作,具体事项如下: 一、竞赛工种 数控车工、数控铣工、车工、焊工、叉车司机、电子设备装接工(已通知)、工具钳工(已通知)。 二、竞赛时间 8月—9月,具体时间另定。 三、竞赛地点 电子设备装接工在宁波职业技术学院(海曙区新典路46号); 工具钳工、数控车工、车工在鄞州职业教育中心学校; 焊工在宁波技师学院; 数控铣工在宁波第二技师学院; 叉车司机在鄞州金亚职业培训学校。 四、参赛对象及报名办法 本届技能大赛属市级一类技能竞赛,在甬注册登记的企业单位中,从事相应工种3年(含)以上的在职职工,不受现有技能等级和技术职称限制,均可报名参加大赛,职业院校教师(含院校企业编制)不参加本次职工职业技能大赛。市属企业向市总工会相关产业工会报名,非市属企业以及无行业主管单位的人员向所在地县(市)区、园区总工会报名,并以县(市)区、园区和产业为单位,每个工种组成一个队,每队选手不超过3人,并可设领队1名。 请各地各产业工会将参赛选手报名表(附表一)及代表队汇总表(附表二)于2013年8月10日前以书面和电子档形式报市总工会经济工作部。选手报名时需上交1寸照片2张、2寸照片2张及身份证复印件1份。 联系人:蔡春森,电话:87362260,电子邮箱:nb6079@163.com。 邮编:315040,通信地址:宁波市百丈东路2388号713室。 五、竞赛标准 本次竞赛以《国家职业技能标准》高级工(国家职业资格三级)的要求为基础。试题从国家题库中随机抽选,并适当增加相关知识。(具体见各项比赛技术文件) 六、竞赛办法 大赛内容分应知(基础理论知识)和应会(实际操作)两部分,评定成绩按百分制记分,其中:“应知”成绩按30%比例计入竞赛总分,“应会”成绩按70%比例计入竞赛总分。应知应会双合格的选手按总分成绩由高向低依次排定。总分相同时,以应会考分高者优先。 七、要求 各地各产业工会要高度重视,切实把技能竞赛活动作为提高职工技能素质的有效载体,全方位、多层次地吸引具有一定技能水平的职工参与技能大赛活动。
宁波市总工会经济部 2013年7月2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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